中央深改委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组建方案》。我国将加快建立健全科技伦理审查和风险评估制度,并制定更为严格的法律法规。
组建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目的就是加强统筹规范和指导协调,推动构建覆盖全面、导向明确、规范有序、协调一致的科技伦理治理体系。
通过体制机制建设杜绝违背科技伦理的行为,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建立体系化的法律法规制度,使科技伦理工作有法可依;其次,建立体系内的自纠机制和体系外的监督机制,使其受到行政、司法和社会舆论的广泛监督;再次,建立科学严谨的审查制度,切实做到事前审批、事中监督和事后跟踪。
据了解,此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诸多重要文件,将《方案》排在首位通过。
对此,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曹毅搏认为,《方案》的通过表明我国从推动科技成果的产出到追求科学发展的内涵上升,也表明了科学技术体系建设中新阶段的到来。
在曹毅博看来,这样的“第一位”也表明了我国的三个态度:首先,从社会公共利益角度出发,科技伦理建设是平衡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普遍伦理道德冲突的协调机制;其次,从科学技术的成效角度出发,科技伦理建设是规范科学试验程序,端正科研工作态度的行为准则;最后,从科学体系建设的角度出发,科技伦理建设与科技成果激励形成内外呼应,是科学体系重要一环的补全。
“强调科技伦理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普遍价值取向,不仅仅我国,当今世界很多科技发达的国家、地区都注重科技伦理的建设。”曹毅博说。
“科技伦理建设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科学技术是双刃剑,它给人类带来福祉的同时,也可能存在某些潜在的风险和危险。”北京大学医学伦理与法律系教授王岳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我国要发展成为科技大国除了在技术层面要有所突破,更重要的是要能够让科技造福人类。通过一些事件,科技伦理也越来越被国家重视,意识到这是一个亟待关注的问题。
据了解,与我国组建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相适应的是,中国人工智能学会伦理道德专业委员会也正在计划针对不同行业的人工智能设立和制定种种伦理规范,如智能驾驶规范、数据伦理规范、智慧医疗伦理规范、智能制造规范、助老机器人规范等。
在曹毅博看来,《方案》以及其他一些系列科技伦理领域的相关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目的是通过规范科学活动中伦理审查的程序、正确导向科学工作者的科学态度、科研价值观,打造一个覆盖全面、价值明确、层级有序的科技伦理体系,从而推动科学技术的良性发展。
“一个负责任的科技大国必须坚守科技发展的伦理底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说,《方案》已审议通过,接下来科技伦理建设的步伐将稳健加快,完善制度规范,健全治理机制,强化伦理监管,细化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审查规则,规范各类科学研究活动等工作将紧锣密鼓地开展。
相关链接: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190809/Articel04002GN.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