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我国学界占主流地位的“大国际经济法观”认为,国际经济法是适应国际经济交往发展的现实需要产生的,其存在的独立性可以从破除传统的公法与私法二元对立的跨学科角度加以解释。除此之外,德国学者卢曼等人的“社会系统理论”其实为国际经济法的独立性提供了更深层次的社会学解释。经过三十多年,国内学界对于国际经济法的研究已呈现多元视角的繁荣局面,越来越多的研究视角有助于更为全面深入地理解国际经济法,推动国际经济法的发展进步。在当前中国积极有为的外交新常态下,推动国际经济法的“包容性”发展,通过国际经济法促进各国共同发展、寻求共赢,并且促进发展成果惠及各国全体人民,已成为国际经济法研究新的历史使命与担当。
【关键词】 国际经济法;社会学视角;包容性
本文发表于《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7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