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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 发布时间:2023/10/18 17:39:15 新闻来源: 本站 点击量:

一、招生规模

2024年法学院计划招收全日制攻读博士研究生10人(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具体要求:

1.已获硕士学位(国内普通高校统考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2.符合以下条件可按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申请的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六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已修完硕士研究生课程,由相关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成绩证明;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本人排名前三),或获得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本人排名前三)。

3.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水平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60分以上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TOEFL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IBT);

(3)IELTS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4)GRE成绩300分及以上(新)。

未达到以上英语水平要求的考生,须经学院专家审核认定同意报考。

三、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10月19日-2023年11月9日

网址: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jtu.edu.cn)

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根据《2024年西安交通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网报须知》要求填报本人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及报名申请相关资料,并缴纳报名费,下载确认报名情况登记卡及报名相关表格。

报名考生请添加报考咨询qq群,群号:340109361

2.报名材料的提交与现场确认

(1)申请材料提交

考生在《西安交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后,按要求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至学院博士生教学秘书处进行审核,逾期或所交材料不全者,按放弃处理。

材料提交时间:2023年11月20日前

材料提交地址: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办公室(兴庆校区主楼E-1010)。

提交的材料应包含

①博士生考生报名情况登记卡(网报后双面打印,并经本人签字);

②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在报名网页下载空白表手工填写);

③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推荐书(报名网页下载后手工填写)。一份由考生硕士阶段的导师填写(特殊情况可由考生所在单位相当教授职称的专家填写),另一份由本领域或相关领域的教授填写;

④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或成绩专用章有效);

⑤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往届硕士生需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验证报告的预计毕业日期为2024年8月前)。持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须在加试前取得;

⑥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至少包含详细的学习及工作经历、个人获奖情况参加各类实践、竞赛、公益等活动情况及等);

⑦学术水平及证明材料(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学术获奖及参与科研项目情况等,且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一本,应届生提交导师签字确认的论文摘要及大纲一份);

⑧攻读博士期间拟研究课题的论证报告。考生在拟报考专业方向内选择一个题目,撰写一份论证报告。内容包括选题依据、研究内容、创新之处等,要求字数3000-5000字;

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需附学生证复印件及研究生部门开具的应届硕士生证明;

⑩英语水平证明。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英语能力证书复印件;

⑪《西安交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上规定的其他报名材料。

考生填报信息、提交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申请及录取资格。因提交材料不及时、不完善无法录取的,后果自行承担。报名材料作为资格审查的一部分,一旦提交恕不返回,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考核。

(2)材料现场确认

现场提交纸质材料的考生无需再次进行现场确认,邮寄材料的考生需在2023年11月20日前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或证明书。往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获得境外学位证书的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证明原件(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3)准考证打印

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者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请留意法学院官网(http://fxy.xjtu.edu.cn/)“通知公告”栏目。

四、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与成绩由材料评议及综合考核两部分组成。每部分成绩均以百分制计,单项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总成绩由两部分成绩加权计算得出,计算公式为:总成绩=材料评议成绩*40%+综合考核*60%

报考考生按报考专业方向及导师分为三个专业大组进行考核。组内统一排序,择优录取。具体考核分组见附件。

1.材料评议

学院组织考核小组对考生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议,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全面独立的评估、打分。合格者名单将在2023年12月底(具体时间以法学院主页通知为准)在法学院主页(http://fxy.xjtu.edu.cn/)“通知公告”栏目公布,并短信提醒考生查看审核结果。成绩在划定合格分数线下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一般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7名专家(含报考导师)。考核时间在2024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以法学院主页通知为准)。本环节主要考核申请者的科研志趣、创新意识与科研能力、逻辑思维与语言表达、思想心理素质及其他。每位考核专家独立评判打分并填写综合考核评价表。

具体考核要求及安排通过学院网页公告和报考群组通知,无故不参加考核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参加考核的考生须携带以下证件: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留档备案)。

同等学力考生在综合考核阶段须加试由学校组织的自然辨证法和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持境外硕士学位考生须参加政治理论考试,详见《西安交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根据考生的材料评议、综合考核成绩进行各专业大组内综合成绩排名,结合每组当年招生名额和拟报考导师的意见等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最终确定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政治和品德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六、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9-82668124

Email:zhangjunyan@xjtu.edu.cn

监督电话:82663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