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整合学院资源,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学院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和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培养的实际需求,经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决定自2023年开始对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如下调整:
 
  
   | 涉及招生专业方向 | 调整内容 | 
  
   |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 | 2023年暂停招生 | 
  
   |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 | 
  
   | 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 (国际仲裁方向) | 自2023年开始招生,在校学习时间为3年 | 
  
   | 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 (国际仲裁方向) | 
  
   | 全日制国际法律事务 (专业学位硕士) | 
  
   | 全日制法学硕士 | 在校学习时间调整为3年 | 
  
   | 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 | 
 
备注:
 1.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在校学习时间仍为3年;
 2.以上2023年新增专业招生方向考试科目请以我校研招办发布的2023年招生简章和招生目录为准。
法学院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