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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与国际法学科专业建设”专题研讨会在西安成功召开▪发布《国际法学科专业建设西安倡议》
  • 发布时间:2023/12/24 15:19:03 新闻来源: 本站 点击量: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会议上关于加强涉外法制建设讲话精神,12月23日,中国国际法学会与西安交通大学在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联合举办“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与国际法学科专业建设”专题研讨会。中央依法治国办秘书局、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司、商务部条法司、陕西省教育厅等相关中央与地方部门领导和国际法学界代表近百位专家学者参加此次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由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一带一路”与国际法治研究院承办。

中共中央政治局11月27日下午就加强涉外法制建设进行第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既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要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加强学科建设,办好法学教育,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培养机制,早日培养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围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本次研讨会设置嘉宾致辞、主题报告、“国际法学科与专业建设的机遇与挑战”专题、“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实践与创新”专题等议程,共话推进新时代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与国际法学科专业建设的共识与举措。

西安交通大学校长王树国、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张爱宁、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分党组副书记罗智勇副庭长、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培养质量处处长杨秋波、商务部条法司二级巡视员王蔷处长、中央依法治国办秘书局副处长谢关星分别代表东道主和相关部门致辞。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黄进做会议总结。西安交通大学校长助理、法学院院长单文华主持开幕式环节。

王树国校长在致辞中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吹响了奋进新征程的时代号角。法治是现代化国家建设的战略支撑,现代化国家要有现代化法治。21世纪是世界秩序重构的时代,也是学科知识体系重构的时代,发展与变革涉及的不单单是个别学科的问题,更关系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他强调,在新一轮的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发展的背景下,学科交叉融合不断推进,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都是推动人类发展进步的学科,要坚持正确的价值观和方向引领。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建设教育强国,龙头是高等教育。大学必须要有担当,主动应对挑战,深入探索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新形态,助力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

中国国际法学会张爱宁副会长受黄进会长委托,代表中国国际法学会致辞,欢迎各位专家莅临。张爱宁副会长表示,世界大变局背景下,中国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都是前所未有的。参与全球治理体系的改革和建设,人才是关键。现在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高端国际法人才尤其不足。学科与专业是高层次法治人才培养的载体。急需加大国际法学科专业建设,设置国际法学一级学科,恢复国际法相关本科专业,搭建涉外法法治人才培养的平台。张爱宁副会长代表学会号召国际法同仁踔厉奋发,齐心协力提升国际法学科的能力、水平和地位。

最高人民法院罗智勇副庭长介绍最高人民法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的举措。罗智勇副庭长表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为我们全面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培养涉外法治人才队伍是推进涉外法治的基本范畴,是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提高中国话语权的必然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加强与科研部门和高等院校的合作,探索建立涉外司法审判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促进司法实践与教学科研的合作,积极融入促进涉外法治工作的大局。

中央依法治国办秘书局谢关星副处长表示,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中央依法治国办秘书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强国、人才强国、法治中国建设的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建好用好协同培养创新基地,立足高素质、实战型法治人才培养,统筹协调高校与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协同;推进涉外法治基地建设,完善科研创新平台;加强法学学科一体化建设,推动涉外法治学科设置得更加科学、更有成效。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培养质量处杨秋波处长表示,新时代新征程,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高层次涉外法治人才的需要特别迫切。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和研究生教育,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我们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近年来,教育部研究生司大力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和国际法学科专业建设,在学科专业设置、紧缺人才培养、培养模式改革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支持新举措。下一步,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守正创新,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的工作思路,突出服务国家战略,突出学科交叉,突出协同育人,突出教育数字化,突出高质量发展,奋力开辟新领域新赛道,加快培养国家急需的高层次涉外法治人才。

商务部条法司二级巡视员王蔷处长围绕“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的目标,表示商务领域的涉外法治人才的主要任务是完善商务领域涉外法律法规体系,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参与国际经贸规则的制定,提升中国话语权,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代表中国政府处理国际经贸争端,充分利用世贸争端解决机制维护国家合法权益。加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需要学界、研究机构、实务部门共同努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一个人才储备的过程,使用人才也是培养人才的过程,是一个打破理论与实务界限的相互交流过程。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WTO上诉机构原主席张月姣,西安交通大学校长助理、法学院院长单文华,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所副所长崔晓静,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贸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张磊等专家做主题报告。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张爱宁主持主题报告环节。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WTO上诉机构原主席张月姣结合自身在世界贸易组织任职的经历,深入分析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紧要性、必要性,如何统筹涉外法治与国内法治,如何防范海外法律风险,深入解析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动力、目标、途径,并展望贸易、投资、海洋等专业领域所急需解决的专业问题。

西安交通大学校长助理、法学院院长单文华强调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分析了法学一级学科与国际法一级学科的相辅相成关系,并重点分享了西安交通大学依托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基地、丝绸之路法学院联盟、国家“卓越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教育部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等资源,通过在国内率先设立国际法一级学科博士点,首创国际法律事务专业学位硕士点,设立国际经贸规则本科专业,率先打造国内首个全链条贯通式高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践行高校政企协同、国内国际协同育人理念,贯彻德法兼修、科教互动、法工融合培养过程,积极探索与实践“一体贯通、双重协同、三维融合”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新路径与新模式。

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所副所长崔晓静介绍武大法学院与武大国际法研究所协同培养经验,介绍武汉大学法学院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理念与模式创新,阐释铸魂(爱国主义内涵)、聚才(吸引优质生源)、塑人(国际胜任力培养)、举贤(高水平实习、就业平台)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理念;打造“闭环式”人才培养模式,丰富基础知识、研究方法、实训课程、实务课程等知识模块,建设战略人才培养实习基地。武汉大学采取综合举措建设一流国际法专业的举措:传承武大国际法前辈的学术精神与品格、引进学术和实务精英、组建高端师资队伍;响应教育部号召,率先恢复国际法本科专业;博采众长,比较研究国内外知名法学院的培养方案,制定并持续优化国际法专业培养方案;“中教+外教”联合授课、“线上教学+线下辅导”的创新模式;走进联合国系列讲座,精细化、专业化、高效化的培养和管理思路,拓展实习网络;提升科研能力,以赛促学,以学强赛,发表高质量教改论文。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贸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张磊介绍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积极参与世界贸易组织改革,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的国际经贸治理人才的探索,介绍国际经贸规则本科专业的开办经验,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发挥学校学科优势,探索设置国际经贸规则与谈判人才的本硕博培养体系,设置国际经贸规则、经济学(国际经济组织人才实验班)等本科专业,设置世界贸易组织法、法与经济学、国际商务(国际经济组织人才方向)等硕士专业,设置全球经贸治理专业博士专业,拓宽与瑞士伯尔尼大学、比利时VUB等联合培养,针对性地为贸易谈判奠定法律基础,突出当前国际经贸谈判的热点和前沿知识,提高国际经贸规则的运用能力。

“国际法学科与专业建设的机遇与挑战”专题第一环节讨论由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徐崇利主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刘仁山、沈阳师范大学校长杨松、大连海事大学副校长初北平、复旦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张乃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书记杜焕芳、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左海聪、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彭岳、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院长余敏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江河、兰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吴双全等专家,分别从各自的工作实践和调查研究出发,发表了题为《加快推进我国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的保障问题》《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建设》《国际法一级学科设置的困扰与路径探索》《综合性高校自设国际法一级或相关二级学科的困难》《加快国际法学科建设,推进中国式涉外法治现代化》《论国际法二级学科设置问题》《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与国际法学科内涵的更新》《论国际法专业人才的知识结构与技能》《涉外法治教育的知识体系与能力构成》《加强国际法学科建设促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专题报告。

“国际法学科与专业建设的机遇与挑战”专题第二环节讨论由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彭岳主持。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徐崇利、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寿平、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蔡从燕、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赵骏、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万强、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潘俊武、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院长米良、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曾文革、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文社科与法学学院教授赵宏瑞、外交学院国际法系副主任张华等专家继续就国际法学科设置问题展开交流,分别发表了题为《国际法学科发展的困境及其出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系统性工程》《中国国际法学会与国际法研究的组织化》《国际法专业与学科的挑战与机遇》《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西交实践》《以构建国际法学科体系为契机全面提高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水平》《北外法学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探索与实践》《以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国际法学科建设》《从275部中国法到21个WTO协定——怎样才算涉外领军经济法治人才》《小规模办学高校国际法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问题》的专题报告。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实践与创新”专题第一环节由西北政法大学原副校长王瀚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戴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立余、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胡加祥、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张晓君、新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青松、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黄世席、澳门大学法学院教授汪超、西北工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副院长李娜、湖南师大法学院副院长何燕华、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冯帅围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问题,分别发表了题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资源平台建设》《涉外法治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习近平总书记就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定位与培养模式探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短板》《新疆国际法专业人才培养概况》《涉外法治学科建设与山东大学经验》《澳门涉外法治培养的新探索》《以涉外法治实践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探索》《“双统筹五位一体”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践》《西部地区综合性高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困境与出路——以四川大学为例》的专题报告。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实践与创新”专题第二环节由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院长余敏友主持。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王瀚、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廖诗评、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特聘院长徐国建、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肖冰、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刘瑛、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朱利江、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姚莹、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白佳玉、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师华、中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邓婷婷继续围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分别发表了题为《关于国际航空法学科设置与涉外航空法人才培养问题》《涉外法律人才培养:非政府组织的社会视角》《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路径》《涉外法治的独特内涵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美国经验与中国道路》《涉外法律诊所:国际法诊所教育的中国化尝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导向的国际法课程建设》《协同育人视角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守正创新》《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与国际法学科竞赛》《学科竞赛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的作用》的专题报告。

在闭幕环节,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黄进做会议总结。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党总支书记王保民主持闭幕式环节。

黄进会长表示,西安交通大学和中国国际法学会共同举办的这次会议取得圆满成功,与会专家学者就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和国际法学科专业建设不仅交流了经验、交换了意见,而且达成许多共识,一致认为要搭建国际法学科专业平台来支撑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黄进会长就“什么是涉外法治人才”“基于国际法专业培养涉外法治人才要不要夯实国内法基础”“国际法学科建设是否会削弱法学院的法学学科建设”“是否所有的法学院校都要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是否所有的法学院校都要建国际法一级学科和国际法本科专业”“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体制机制究竟是实验班、基地,还是学科专业”“国际法专业教师队伍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发挥什么作用”“国际法专业学生就业问题”等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和国际法学科专业建设的常见问题与困惑同与会专家交流。黄进会长表示,涉外法治人才的精准定位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涉外法治人才必须拥有扎实的法学根底,毫无疑问必须修读国内法基本法学课程,夯实国内法基础。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要满足一定条件,有条件、有能力、有水平、有国际法专业教师队伍的法学院校才适合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并不是所有的法学院校都要去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去设国际法一级学科、国际法本科专业。设国际法学一级学科并不影响一个法学院的法学学科建设、总体实力与评估,只会加强,不会削弱。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依赖整个法学院校的师资,包括国内法的师资,但其核心专业知识、能力和素质训练的主力师资则是国际法教师队伍。黄进会长呼吁,我国所有国际法学界同仁要同心同德、协力推进国际法学科专业建设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为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与会专家围绕会议主题,就国际法学科专业建设的历史机遇、面临的挑战、各培养单位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实践探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创新举措等议题,相互介绍了工作经验,深入交换了意见建议,为进一步凝聚共识,协力推进国际法学科专业建设服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服务涉外法治工作、服务国之大者奠定了基础。与会专家学者认为,面向新时代,进一步完善国际法学科专业体系确有必要,并发出《国际法学科专业建设西安倡议》,强调:一要抓住机遇,积极作为,不断提升国际法学科专业服务涉外法治建设,促进国际法治进步的能力;二要立足中国,胸怀天下,加快构建中国自主的国际法学知识体系;三要抓住关键,重点突破,积极推动国际法学一级学科体系建设;四要顶层设计,协调部署,不断完善国际法学科专业布局;五要内引外联,开放办学,建立法学院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联盟;六要务实合作,形成合力,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

与会专家学者倡议,每个国际法教育、研究和实务工作者都要奋发有为,主动担当,把个人奋斗融入到时代洪流之中,积极践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时代思想,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家国情怀,坚持以高尚的师德师风引领人,坚持以优良的学风学识影响人,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努力为国家培养更多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