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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工智能与信息安全法律研究中心“网络与人工智能法治论坛”成功举办
  • 发布时间:2020/09/15 11:03:38 新闻来源: 本站 点击量:

2020年9月12日,由西安交通大学人工智能与信息安全法律研究中心主办、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提供学术支持的“网络与人工智能法治论坛”在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如期举行。来自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浙大城市学院、东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华南农业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和国防大学政治学院等十几家高校、科研机构及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等实务部门的五十多位专家学者济济一堂,聚焦网络法与人工智能,展开深入探讨与交流。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丁卫副院长致辞)

论坛开幕式由西安交通大学人工智能与信息安全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刘东亮教授主持。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丁卫副院长代表主办方在致辞中介绍了法学院和法学研究院的部门设置及学科成就,他对各位的到来表示感谢,并希望此次论坛可以为法学院的学科建设注入新的活力,为研究生人才培养提供新视野,为企业科学研究和高端支付服务提供新动能。

论坛由四个单元组成。第一单元“人工智能时代的法律治理”,由国防大学政治学院(西安校区)军队司法工作系姬娜副教授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杨明以《数据驱动时代的法律规制》为题,分享了数据驱动竞争的经济内涵,并讨论了数字驱动竞争中行为的可规制性。浙大城市学院法学院常务副院长方洁副教授结合自己长期担任杭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的经历,以《城市大脑赋能城市治理促进条例》的立法过程为例,阐明“善治下的立法的产生应当来自民众的真实需求”,为智能城市治理选择提供参考。西北政法大学博士生李明聚焦网络反恐,提出完善立法、加强国际合作、强化反恐人才培养等多方面对策。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所郭旨龙老师从科幻文学中的机器人法则入手,提出其对人工智能法学研究的可借鉴性与局限性,开启了与会人员之间的“头脑风暴”。与谈人西北政法大学马治选教授及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王朝恩副教授分别对四位发言人的学术报告进行点评,并提出了自己关于人工智能时代城市治理、人工智能法律规制的见解。

第二单元由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苏青副教授主持。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付玉明教授以《自动驾驶汽车事故的刑事归责与教义展开》为题,拉开了第二单元“人工智能与部门法学研究”的序幕。他着重阐述了自动驾驶汽车不同模式的事故归责方式,并探讨了肇事逃逸情况下的刑事责任归属问题。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陈京春教授在《人工智能产品安全与责任认定》的报告中提出,研发者应当且能够承担对算法迭代的预见、监督义务,并指出:人工智能科技界与法学界必须深度合作,才能促进技术发展背景下的社会安全保障。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王新雷老师阐述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协助执法的背景和有关国家关于协助执法的规定,并初步探讨了我国解决相关问题的思路。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高艳东教授通过线上作了《算力时代数据服务的财物属性》的报告,他主张数据服务能够成为财物,并作为侵犯财产的对象受到刑法保护。与谈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贾媛媛教授对四位主题发言人的演讲作了评述,强调应当在立足实际的基础上关注人工智能领域那些真正值得研究的问题,在理论方面进行更深层次的探索。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国瀚文老师在总结前述发言的基础上提出将静态法律与动态新型技术有效结合,以规制无形数据流动的风险的愿景。

第三单元关注“互联网金融犯罪治理”这一当下热点话题,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张弘副教授担任主持。首先,蚂蚁集团安全协作部专家王群介绍了蚂蚁集团的互联网金融实践及相关法律问题,并对互联网金融犯罪相关罪名的认定和分歧作了概述。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李琳老师以花呗套现为例,阐述了组织型网络消费信贷套现中共同犯罪的认定,分析了学界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不同观点,并提出“适用该罪名时不仅要考虑帮助犯的范围,还要考虑其帮助程度”的个人思考。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高琳检察官结合办案实践介绍了“套路贷”的犯罪构成、常见手段、犯罪界定及共犯问题,引导大家关注这一领域。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拓通过网络视频形式,以控辩双方常见的争议焦点为切入,就P2P类非法集资案件的非法性认定、犯罪数额和主从犯划分等问题上分享了作为控方的观点。与谈人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谭堃副教授从价值论、方法论、解释论角度展开评述,认为仍可在传统刑法学理论的框架下讨论新问题。与谈人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吴锐老师从经济法学视角阐述了互联网金融犯罪治理的一系列问题。

“让智能助力司法”是第四单元“智慧司法与纠纷解决”的突出特色。本单元由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杜军强副教授主持。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法律与认知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李学尧以自动守法的人工智能系统研发为例,阐释了认知神经科学在人工智能领域的应用。浙江理工大学政法学院特聘副教授郭兵基于公益诉讼实践,认为私益诉讼现阶段对保护个人信息的作用有限,公益诉讼应作为个人信息司法保护的主要方式。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赵蕾副教授饱含激情地阐述了ODR(在线纠纷解决平台)的发展历史与目前的状况,畅想了“人机组合解决纠纷”的未来前景。华东政法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院特聘副研究员周翔老师介绍了智慧法院的生成机制及未来趋势,提出智慧法院的研究可为其他法治部门信息化研究提供借鉴。在与谈环节,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赛铮副教授从保险科技监管研究角度,肯定了线上纠纷解决机制运用到保险合同纠纷中的意义,同时强调更应该关注现阶段其在实务中的落实程度。东南大学刑法学博士生陈禹衡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入手,认为目前在具体适用层面上存在扩大化倾向,刑法应该力求保持谦抑性。

时近下午六点,这场学术盛宴仍然令与会者意犹未尽,自由讨论环节气氛热烈。浙大城市学院讲师姚瑶博士畅谈了其在“城市大脑”挂职的个人体会和应用“城市大脑”系统对城市治理的意义。浙大城市学院法学专业2017级学生夏韵分享了自己对算法可解释性和透明度问题的见解。

“各位与会专家的精彩发言及其不时闪耀的智慧火花表明:人类智能在大踏步向前发展,而不会被人工智能轻易超越。”刘东亮教授在作会议总结时对各位专家学者的精彩发言表示赞赏,同时表达了今后愿与大家深入开展交流合作的意愿以及对各参会人员的诚挚感谢。

在此次论坛上,西安交通大学人工智能与信息安全法律研究中心聘请杨明教授、李学尧教授、李丽敏教授、陈京春教授为特聘研究员并为其颁发了聘书。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张丛副主编为评选出的优秀论文作者代表进行了颁奖。

西安交通大学人工智能与信息安全法律研究中心全体成员、“网络法与人工智能研究蓓蕾计划”的成员和法学研究院相关学科的博士生集体参会。

 

西安交通大学人工智能与信息安全法律研究中心

撰稿:张若涵 常  纯

摄影:孟宇辰 郭昌鑫

文字校对:党家玉 孟宇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