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经济的日益发展,网络逐步走进了人们的视线被人们所熟知,并且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然而,就在我们身边日常的网络贸易竟然可以牵扯到国际经济的协调与发展。
11月18日下午4时,应法学院院长单文华教授的邀请,厦门大学法学院廖益新教授在主楼A—103为同学们带来题为“远程在线销售课税的国际协调发展趋势和中国的对策”的精彩讲座。
讲座中,廖博士首先向同学们介绍了什么是远程在线销售,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网络贸易,具有交易标的数据产品无形性,交易主体虚拟化和隐匿性,交易过程的瞬时性和履行的非地域化,交易环节的非中介性等特点。基于远程在线销售的诸多特点,廖博士随后为大家分析了跨国远程在线销售课税的国际协调发展与趋势问题。
廖博士指出,我国政府应该明确支持对远程在线销售数据化产品课征相应的流转税的政策立场,在选择确定有关电子商务流转额的课税原则上要与目前跨国电子商务消费课税的国际协调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借鉴经合组织的建议方案,建立境内企业的流转税务登记编码系统,加强国际税收行政合作和协助,以便实现缔约国相互间的流转税税款的国际转移支付目标。我们应该看到,关于解决和发展远程在线销售课税的问题,道路是曲折的,但前途是光明的。
讲座结束后,同学们意犹未尽,廖博士热情详细地解答了同学们提出的问题,现场气氛积极热烈,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
廖益新教授简介
廖益新教授,湖南省郴县人。1984年12月毕业于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1989年-1990年兼任厦门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副主任(主持工作),1991年-1996年任厦门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主任,1997年-2007年任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现任厦门大学法学教授、厦门大学国际税法与比较税制研究中心主任、国际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导师,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国际经济法和财税法等方面的教学和科研工作,1987年6月至1988年7月由国家司法部选派赴德国科隆BOS律师事务所学习国际律师业务,1993年至1994年9月由国家教育部公派作为美国富布莱特项目高级访问学者赴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从事研究工作,2002年2月至8月应邀赴英国剑桥大学法学院从事研究和讲学活动,2007年9月至2008年8月应邀赴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从事研究和讲学工作,受聘为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Hauser Global Law School Program 国际高级研究员。先后主持和参加国家和省部级科研课题10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