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西安交通大学委员会 西安交通大学关于学院管理架构设置的指导意见》(西交党发〔2007〕14号)的文件精神,遵照学校党委王建华书记在与法学院领导班子谈话的精神,法学院院务会决定成立法学院教授会,实行教授治院,以实现学院管理的民主化和决策的科学化。
四月三十日上午,法学院单文华院长主持召开了院务委员会会议。会议决定,法学院实行教授会制度,即法学院成立由全体教授和作为学科带头人的副教授代表组成的教授会,由教授会统一行使学术、学位、教学、聘任与考核等专项委员会的职能;教授会设多名召集人,分别由资深教授或主管院长担任,分别负责各专项委员会的召集和主持工作。教授会制度体现了教授治院的原则,实现了学院管理的民主化和决策的科学化。此外,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法学院院务委员会章程,以及法学院教授委员会暨学术委员会章程等专项委员会章程。
院务会后,法学院教授会召开了其成立后第一次会议,单文华院长对教授会的成立表示祝贺,并表示希望各位成员既要有荣誉感,又要有责任感,同舟共济,各司其职,充分履行各自的神圣职责,为法学院的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