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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优秀博士生培养计划通知
  • 发布时间:2009/10/16 00:00:00 新闻来源: 本站 点击量:

各位导师、博士生:

根据《关于公布< 西安交通大学“优秀博士生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西交研[2009]59号)文件精神,即日起开始启动我校2009年“优秀博士生培养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优秀博士生培养计划,旨在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高年级优秀博士生继续安心于科学研究,力争在学位论文研究方向上取得突破性进展,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

2.申报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我校在读博士生,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严谨,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严谨认真的科研作风。

(2)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和一定的科研创新能力;在读博士期间学位课成绩优良,学位论文开题并已经做出了较高水平的学术成果;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和良好的发展潜质,愿意继续深入开展科学研究,扩大已有成果。

(3)身心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入学时间满3年且攻博身份为国家统招统分。

(4)已公开发表了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理工医类申请人应已在最有学术影响力的国际知名学术刊物上至少发表2篇论文,或已在国际知名学术刊物上至少发表4篇论文;经管人文类申请人应已在SCI/SSCI/AHCI源刊至少发表2篇论文,或已在所属学科权威期刊上至少发表4篇论文。

3.优秀博士生培养计划每年申报一次,全校选拔名额20名左右,本次不具体分配各学院推荐名额。请各申请人2009年10月23日(周五)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法学院教务。

需报送的电子版材料为:《西安交通大学“优秀博士生培养计划”申请表》

需报送的书面材料为:

(1)《西安交通大学“优秀博士生培养计划”申请表》

(2)申请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获得的代表性成果清单及其证明材料

代表性成果为申请人攻博期间获得的与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密切相关的、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的成果,如学术论文、专著、专利、奖励等。

证明材料只提供: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与之无关的其余材料一律不要提供。

(3)申请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成绩单(学院研究生教务出具即可)

4.联系人:尚蕾 82668124

附件

法学院

200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