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下午,“推进地方立法精细化 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研讨会暨陕西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在陕西省西安市人民大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号楼401会议室隆重召开。本次会议由陕西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西安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西安交通大学立法与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办,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北京中银(西安)律师事务所、西北政法大学立法研究中心、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协办。来自西安交通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中共陕西省委党校、延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等教学科研单位和来自陕西省委政法委、陕西省人大常委会、西安市人大常委会以及宝鸡、商洛、铜川、榆林、韩城等陕西省其它地市人大常委会、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北京中银西安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实务部门的80余位代表齐聚一堂,围绕“推进地方立法精细化 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主题展开了深入探讨。
陕西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吉兰湘主持了会议开幕式,陕西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杨建军、西安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牛犁在开幕式上先后致辞。开幕式结束后全体参会人员合影留念。
开幕式后,会议进入研讨环节。第一部分主题发言由西北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思锋教授主持。西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海安作了以“坚持新时代立法工作原则,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切实提高立法质量”为主题的发言,强调新时代立法工作要坚持党委的领导,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基本原则。西北政法大学立法研究中心主任朱继萍教授就“地方立法精细化的几个问题”进行发言,指出提高立法质量已成为当前立法工作的主要问题,并针对地方立法工作的精细化提出“慎出”和“细作”两大要求。最后,西北大学国家法律与党内法规协同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潘怀平教授结合自身经历就“地方立法的质量与红头文件的清理问题探讨”主题作了发言。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三处处长田文平、陕西师范大学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王蓓教授先后对三位发言人的发言做出精彩点评。
研讨环节第二部分交流发言由陕西省社会科学院政治与法律研究所所长郭兴全教授主持。西安交通大学立法与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王保民教授以“从习近平关于立法质量的论述看地方立法质量的提高”为题进行发言,他从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性、对当前立法质量状况的判断、立法质量的判断标准、提高立法质量的途径、提高立法质量过程中的方法论问题等五个方面对习近平关于立法质量的论述进行了梳理总结,并以此反思了我国地方立法精细化的内涵和途径,以达到地方立法“优质化、高效化”的总体目标。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赵建纲发言提出立法精细化是时代需要,立法精细化要把握好“大局与精细”、“原则与具体”等几个重要关系。延安大学法学院讲师刘俊宜以《延安市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条例》为例,就“地方立法如何体现地方特色”与各位代表进行探讨。西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海安、西北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丹冰对三位的发言进行精彩点评。
交流发言环节下半场由北京中银(西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陶克俭主持。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文喜以“律师可以成为提升地方立法质量的重要力量”为题发言,他认为律师参与地方立法具备诸多优势,应当成为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重要力量,并提出进一步优化律师参与地方立法的建议。西安交通大学立法与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博士后研究人员张艾思、博士生刘言分别以“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宪性审查制度”、“改革开放40年地方立法的回顾与展望”为主题作了发言,她们分别阐述了对我国合宪性审查制度构建和对我国改革开放40年我国立法发展的成就经验和未来发展趋势的思考和看法。三位代表发言后,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丁卫、立法与党内法规研究中心讲师唐学亮分别对以上发言做出精彩点评,并就地方立法精细化的相关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研讨环节结束后,吉兰湘秘书长主持了会议的闭幕式。陕西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会长王保民对本次会议做总结发言。他从此次主题研讨会的重要意义、本次研讨会的特点及成就、立法研究会未来工作等三个方面作了总结发言。作为本次研讨会的主办方代表,王保民会长还对支持本次研讨会的陕西省法学会、合作主办单位西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各协作单位、会务组人员和与会代表致以衷心的感谢。最后,“推进地方立法精细化 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研讨会暨陕西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 2018 年年会在与会嘉宾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撰稿人:谢雨蓉